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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全澳洲] 重磅!如果你加入澳籍 回国留宿需24小时内向派出所备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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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7-4 15:46:4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前几天,南宁新闻网和人民日报先后发布消息:外籍华人留宿中国 须24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报备否则被罚款拘留!!!

也就是说,打算回国探亲的,如果已经入澳籍的,回国后就算住自己国内家里,也要记得去报备哦!!!

这里还有要提醒大家的是,已经加入澳洲国籍,但是还保有中国国籍的,赶紧去注销户籍。国内开始严查了,而且鼓励举报!!

此新闻一出,迅速登上了海内外华人圈新闻榜!!还有很多声音在怀疑真假!!



其实早在2013年,国内就发文有明确书面规定:外国人留宿中国,应该在24小时内向当地派出所登记备案!这个外媒也有报道。

之所以现在又端出来,起于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举办的一次出入境法律宣传活动。原文如下:



重点是向大家重申和明确有关身份和国籍的知识。



这里简单说一下华人与华侨的区别:

  华人:已取得外国国籍,持外国护照及中国签证入境,不再具有中国国籍,没有中国户籍—外国人;中国没有严格的血统认证法律法规及程序,目前认为出生在中国(包括港澳台地区),后加入外国国籍的,称为华人。

  华侨:定居国外,仍具有中国国籍,持中国护照,部分仍有中国户口—中国人。



之后人民网转发了这条新闻,并做了相关补充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》的规定,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,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,为其办理住宿登记,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的信息。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,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。对于不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的,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。外国人非法居留的,如果情节严重将处每非法居留一日500元、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罚款,或者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。



以上就是获取的全部信息。其实规定是没变的,早在2013年就有了。这里重申,估计是因为最近几年出国留学的学生太多,加入海外国籍,尤其在澳洲定居的人也很多了,大家回国一般探亲都住在家里,可能观念上往往转换不到“我是外国人”的频道,很容易忽略这个规定,所以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才举办普法活动,给大家提个醒,同时对具有“双重国籍”的华人要开始规范严查了。

这里再要提醒大家一遍的是,加入澳籍的赶紧去注销国内户口。




之前也有很多的华人包括仍在国内生活的父母啊,亲戚啊也都表示,没人查过这些事,报备不报备的没人知道,还有什么也不会拘留啊,被逮着就是说明下情况什么东东的。

之前可能确实是这样的情况,不过这次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燃爆的这个新闻,不知道是不是国内要开始“严查”的苗头。总之,大家还是要把这些规定明确在观念里,按法规去做。好容易回国一趟,万一真遇上这样的事情,那多糟心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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